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sxx1/202303117024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四小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育教学、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2.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调配;对教职工的奖惩、奖金的分配与审定;重大活动的安排;重要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等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3.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级干部全部参加,与议题有关的中层领导列席参加。
4.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5.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6.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会议决定和机密事项。
7.对会议决定的问题, 必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副校长要协助校长了解决会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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