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sqxx/202303117027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十七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永城市第十七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继忠
副组长:弓少鹏、刘玉真、李彩娟
成员:节蕾蕾、董昱洁、苗梦可、郝梦林、王军、余海涛、刘文静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会议精神、文件要求等。
2、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制定解决办法。
5、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6、负责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演练等工作。
7、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三、具体分工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具体抓好安全工作。
3、各副组长以分管业务为职责范围,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各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安全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安全教育课的实施。
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各种违纪、打架斗殴的处理,负责班主任的安全培训工作,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总务处:负责校舍、餐厅、消防设施等的安全工作。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段安全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四、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年级组处理。相关情况要及时汇报给校长。
2、重大事故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实行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制,出现安全事件教职员工谁首遇谁承担应急处置的首遇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的伤害。
五、责任追究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层负责考核制,出现安全事件层层追责。
2、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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