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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sexx/202303117022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生信息

永城市第十二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基〔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我校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正公开,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2017年8月 31日之前出生),我校不接收不足 6 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招生范围

开源路以南、西铁道以东、光明路以北、雪枫路以西。永馨园东区、西区和咏梅小区永煤集团正式职工子女。

四、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我校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考虑后续批次录取,如已完成则不再考虑。

户籍居住条件: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1)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4.片区内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

(1)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住房保障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23月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

七、报名程序

招生日程安排

(1)招生宣传(8月18日—8月20日)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制作宣传版面,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咨询电话:138 3702 5313     134 6295 0600

(2)招生日程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 :8月19日08:00至21日20:00。

①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依次选 择:业务管理 ——新生预约报名——继续访问。

②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预 约 ——核实无误 ( 重要提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的 话,可点击“取消”进行修改)——点击 “确定 ”,收到短信反馈,完成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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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8月22日—23日)

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

3.公布录取结果(8月25日前)

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校就学资格。

 

 永城市第十二小学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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