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sexx/202303117024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十二小学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为使教师正确、科学的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充分发挥作业的 布置、批改的作用,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布置作业应先了解学生实际的学习情况,做到因人而异。
二、布置的作业应做到难易适度。
三、做到作业的形式多样 化,除书面形式外,应多设计课外的,思考类的,动 手型的等形式的作业。
四、严格控制作业量, 各年级作业完成时间为: 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40分钟
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五、学生作业的批改一般应当天批改,如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2 天,对差生的作业采取面批,不允许集体订正作业。
六、作业的批改应做到正误明确,并作出相关符号,部分作业写上评语,可打 出分数或等级以激励学生。最后标出批改时间。
七、作文的批改教师应把学生的错别字,不通顺的句子改标出来,且必须写出 评语。
八、作文批改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周之内完成。
九、严禁学生或学生家长帮助批改作业。
十、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每学期末针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由教导处和教研组组长参与检查评分,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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