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H61636/2023-00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十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收入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清收,防止迟收、短收、漏收,做到应收尽收。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行政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免学杂费。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经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及时上缴总务处财务室,不得缓缴、漏缴,不得坐支挪用。
4、实行预算管理。以收入定支出,各处室年初要将经费开支预算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编制全校全年经费预算,报校务会审批。凡系统性开支和专项经费开支,必须先制订预算,经分管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实施。
5、发生公务支出后,经办人员要及时报领导审批,原则上在公务完成后一个星期内审批完。
6、票据是原始记账凭证和报销依据,凡涂改或数字不清不能报销,白条不准入账。票据要由领导审批后财会人员方可报销。票据管理坚持月装订,年末送交档案室保管。因故需要查阅票据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当天调阅,当天归还。
7、财务管理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财务工作人员要按时完成收费、报账工作,按时编制财务预算、财务报表。财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照轻重缓急、勤俭节约的要求安排经费。
8、严格财务收支监督制度。批准、办理、出纳、记帐要分人办理。遵守现金及各种存款的有关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及各种存款进行清查。
9、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科技水平,实行计算机管理,使各项收支帐目清楚,便于查询,提高工作效率。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存档,财会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审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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