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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qxx/20230311702400000004 发布机构: 永城市第七小学
生效日期: 2023-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生信息

永城市第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基〔2023〕1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永城市第七小学现就做好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原则。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招生范围

芒山路以东,团结路以南,雪枫路以西,城中铁道以北。本辖区富景国际的学生可到市十一小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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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三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1)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

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

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报名程序

(一)招生宣传(8月18日—20日)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教体局审批。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宣传,制作宣传版面,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及主要招生区域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咨询电话。

(二)招生日程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8月19日—21日)。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按照手机收到的反馈信息(包括报名序号和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登记时间:8月19日08:00至21日20:00。

2.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8月21日—23日)。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期间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抽查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对学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处理遗留问题(8月24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联系有学位的学校。

4.公布录取结果(8月25日)。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请已现场报名的家长关注学校公众号并留意查询。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校就学资格。

永城市第七小招生咨询电话:

0370-5108117

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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