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lxx/202303117027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六小学学校值班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一、值日教师职责
1、教师值班时间:上班提前40分钟,放学检查完毕方能离校。
2、配合学校领导检查常规工作(晨诵、午读、写字)。
3、入校前门岗值日,负责校门外秩序管理:车辆摆放、学生进校秩序、学生值勤。
4、检查学生课间值岗情况。
5、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
6、放学后,维持校门外放学秩序,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
7、值班教师检查结束时把相关的手续和记录交给值班领导。
8、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按缺勤处理)。
二、值日领导职责
1、时间:上班提前40分钟,放学检查完毕方能离校。
2、负责教师考勤记录。
3、检查学校常规工作、路队、卫生、晨诵、午读、写字以及两操和上课情况。
4、负责中午和下午放学校门外值班教师的值岗及离校秩序。
5、检查放学后的卫生和门、窗、灯、水等的关闭以及各种值班记录完善上交情况和值班结果公示完整。
三、值日督查员职责
1、时间:上班提前40分钟,放学检查完毕方能离校。
2、督查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值岗学生校门外值岗情况及入校秩序。
3、督查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值岗学生课间值岗情况。
4、督查中午和下午放学校门外领导值岗情况及离校秩序。
5、督查值班领导、教师、学生的各种检查表格和值班记录以及值班情况公示和门、窗、灯、水关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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