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lxx/202303117027000000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员负责,办公室设在后勤办公室。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班主任上好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教案。行政值周利用每周一升旗仪式、周五集中放学时间进行集中安全知识讲座和作出适时地要求。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122等)使用常识地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必须马上报告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伤亡事故两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教职工巡岗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未经校务委员会同意和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值周教师每天必须按时关好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除遇地质灾害、洪汛灾害、火灾、建筑物倒塌等,其他情况一般学生都要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以班为单位集中到教室或其他安全地方,不能围观、起哄、四处流窜。并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严禁造成恐慌。
9、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婉莹
副组长:袁玉荣 陈 峰 孙玉峰
组 员:张 宁 陈艳华 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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