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jxx/2023031170240000004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永城市第九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是学校管理的窗口,是学校同社会联系的纽带。因此,加强门卫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使门卫管理工作规范、合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负责门卫人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不断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并有人临时顶替。
2、 门卫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因此值班时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发生争吵。
3、 值班时门卫人员不允许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打扑克等。
4、 每天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同值班教师一起在门前执勤,负责学生出入,并拦截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5、 中午和假日要锁好大门,不得放学校附近的闲杂人员到学校打球或带孩子在校园内玩耍。
6、 上班时间一切非本校人员到学校办事,门卫首先通过电话联系,经本人同意,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
7、 家长找孩子有事的,可通过班主任传话;个别需见孩子的要经班主任同意,让孩子在传达室同家人见面。
8、 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外出,有病及时让班主任通知家长接回。
9、 一旦有外来人员来校滋事打架,门卫人员要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事态的发生,必要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进行自卫。如果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教师被殴打和财务被盗等事件,要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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