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jxx/202303117023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永城市第九小学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关于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及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的文件精神,真正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学生资助金的合理发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成立组织,强化责任:
领导组:永城市第九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组 长:聂思平
副组长:刘成龙
资助专干:任玉宽
成 员: 刘丹、郭岩、余露、赵秀荣、丁玲、高晓梅
职 责:
1、组织、管理、审查各小组的工作;
2、对此项工作进行上传下达。
3、负责对此项工作的解释。
4、对出现的矛盾进行调节和处理。
资格审批小组:
组长:聂思平
组员:陈光、余丽、高莲萍、伊春亮
职责:对调查小组上报的贫困生进行审批。
调查小组:
组长:各年级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1、对班级上报的贫困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2、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深入调查,将结果呈报领导小组。
二、严格贫困生审批过程。
为了贫困学生真正得到救助,制定如下审批过程。
1、 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
2、 班级将贫困生情况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3、 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受救济名单。
4、 贫困生名单一式二份,上交资助中心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5、 贫困生确定后,2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地点在校务公开栏。
6、 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三 贫困生资格条件。
1、 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2、学生属于低保家庭子女。
3、学生属于农村特困供养寄宿生(民政部门证明或者孤儿证)
4、残疾学生。
6、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7、因病致贫家庭子女。
8、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
10、受灾致贫家庭子女
四、确保资金足额发放,进行校内资助。
1、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金由教育局资助中心发放,发放后学校要及时给家长联系,以免因为账号错误等原因没有发放到位,发放到位后请家长签字。
2、贫困学生认定后,学校及时以多种形式向这些学生进行校内资助,资金数额不低于本学期公用经费的3%,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永城市第九小学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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