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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exx/202303127005000000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章制度

永城市第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8、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70-3055052,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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