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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exx/202303127005000000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章制度

永城市第二小学小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在6月或12月召开。会前应组织党员学习相关的材料,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全体党员,让大家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二、为了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支部委员在会前要充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并广泛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联系党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实际,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建议。党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落实党支部计划、参加党员学习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及师德表现的情况。

五、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对党员本人或党支部的意见和问题,都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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