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exx/202303127005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二小学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为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讨论、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特制定民主议事制度。
(一)坚持领导班子每周一例会制,共同研究学校日常工作及重要事项。
(二)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三)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向班子集体通报,由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必要时可征求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书记校长最后做出决策。任何领导成员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
(四)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领导班子要采取不同形式总结分管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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