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exx/202303127005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二小学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人员、阵地、机制等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使廉政文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卓有成效,形成“敬廉崇洁”的风气。
(一)经费。廉政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务开支计划,做到应支尽支,及时、优先、努力扩大廉政文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保证正常活动的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人员。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和部署,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分工、协调,每位中层以上干部是廉政文化的责任人,广大教职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要做到分工不分家,各个工作人员要有补位意识,全局意识。
(三)阵地。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可利用廉政教育室、宣传橱窗、网站等进行;校委会、行政例会也可用来作为廉政建设的阵地。
(四)机制。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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