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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810172/2023-000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美育评价

永城市第二小学美育评价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美育是学生成人成才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渠道和抓手。美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感情,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美育教学,努力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内容

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以社团活动为补充,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评价原则

学生美育评价不仅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也关注学生的特长激励。

四、评价内容

学校美育评价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登记,满分为100分。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1.技能测评(占 60%),音乐以歌唱为主;美术一绘画和手工制作为主。

2.平时学习情况(占 20%),学生的课堂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情占(20%)。

五、评价办法

(1)评价指标

采用学生自评、教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把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美育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

学生能按时参与音乐、美术课程学习无缺動情况分别得 5.5 分,缺動一次扣 0.3 分;学生在音乐、美术课程学习中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的分别得 2 分,学习中表现不够积极地酌情扣分;学生能在音乐,美术课程学习中积极完成课堂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的 5 分,未能完成的视其完成情况酌情打分;学生如在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演出中为学校得荣誉得5 分。

(2)学业指标

学业指标的测评在每学期期末通过终结性评价方式来完成。由学生在歌曲演唱、器乐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及绘画、书法、工艺制作等内容当中各选择进行测评。学生在音乐、美术技能测评中,测评组根据学生自选项目的表现分优、中、差打分。

六、其他要求及措施

1.音乐课要加强欣赏教学,普及器乐教学。既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又要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在评价中要考查学生对音乐感觉能力、低年级学生听能力、记忆能力、中、高年级学生的音准感、节奏感、识谱能力、欣赏审美能力。

2.美术课要严格按照教材实施教学,加强工艺、书法、绘画教学,培养学生的美术欣赏能力。在评价中要体现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学生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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