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6229140/2023-00018 | 发布机构: | 永城市第二高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永城市第二高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任主任,副校长任副主任,各处室和级部负责人为委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校长与副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级部主任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处室主任与处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校防委会”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4、处室和年级负责人要坚持每天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5、保卫科要实行天天检查,对重要岗位严格检查,督促保卫人员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班前班后认真自查,把防火安全情况列入交接班内容。
6、全校至少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大检查,做到查细、查实、查严,禁止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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