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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810180/2023-000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采购信息

永城市二初中财务报销及稽核制度

来源:永城市第二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便于学校生均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及永城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支出范围进行报销。

2、因学校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时,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校长审批,相关部门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后领用的程序。

3、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时,应索取正规机打发票,另行购买物品可用定额发票报销。超过1000元的开支票据应有2人以上经手。

4、报销的机打发票上面应写明单位名称及年、月、日并附购物清单,发票或购物清单上应写明发生该笔业务的事由。定额发票上必须有开出单位发票专用章、学校名称、开票日期。在票据粘贴单上粘贴后写清事由,必要时应附清单,经手人签字。

5、差旅费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写差旅单,在差旅单上写清出差日期、地点、具体事由、出差天数等,外出学习原则上应有相关单位书面通知,各类票证张贴齐全后,出差人签名。

差旅费报销标准:永城市(东城区)内30元/天(交通费10元,补助20元),原则上不补助住宿费,永城市内其他地方差旅费报销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商丘市内补助40元/天,商丘市外补助60元/天,如需住宿的商丘市内补助40元/天,商丘市外补助60元/天,须凭当地住宿发票报销,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结算。

6、所有需报销票据须先经主管会计审核盖章,虚假发票、发票手续不完整,财务部门应拒绝盖章。财务部门审核后的票据交校长签字确认后报销。

7、报销票据的支付:单笔开支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应使用转账支付。单笔开支低于2000元的可到出纳会计处现金支付。

8、当月发生的报销费用应于当月的20日前交付票据,月底前支付到位。转账支付给开票单位或个人,现金支付给经手人。

9、专项经费的使用按照永城市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当月账目财务部门封账后应及时经学校财务稽核组成员稽核签字,每学期向全体教工公示一次。

11、特殊情况由经办人报告校长,由学校财务部门请示上级有关领导后确定报销事宜。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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