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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的咨询
来信人 关** 来信日期 2025-09-28
信件索引号 20250086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永城市龙岗乡华佗村的一名村民。近期通过“豫事办”APP查询到自家宅基地的确权结果,现就以下三个问题向您咨询,恳请予以指导:
一、关于确权结果的公示渠道与查询方式
由于之前没有关注过这个问题,错过了许多公示信息,请问宅基地确权结果在哪里有过公示,目前是否还可以查到。
二、宅基地确权面积的计算规则
宅基地确权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三、对确权面积存疑的纠正途径
请问在“豫事办APP-我的-我的房产”里看到的建筑面积是否就是确权面积,如果对确权面积存在质疑现在是否还可以反馈纠正,该如何反馈。
期待市领导的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日期 2025-10-09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 1.永城市龙岗镇华佗村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信息已在该村村室进行公示过,如需要,可到永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查看公示照片。

  • 2.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5〕12号)第九条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 3.如对确权面积存疑,可到永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核实。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