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关于个体户自费参与“亮厨工程”的询问 | ||
来信人 | dk** | 来信日期 | 2024-09-11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697 | ||
信件内容 |
市监局工作人员要求:夫妻二人开的一家餐饮小店(不外卖仅堂食,做饭过程在店门口一眼就能看完)在店内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市监局监管系统,收取设备及安装费共1000余元,每月电信网络费100多元。 请问: 一、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要求餐饮个体商户必须安装监控; 二、亮厨工程的设备及安装费是否由商户承担,如果是,1000多元的费用是否合法合规; 三、每月的网络费用100多元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合法合规,那么一台1080P的监控仅需要10M不到的带宽就可满足视频传输,收取100多元的费用又是否合理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日期 | 2024-09-18 |
办理结果 |
|
信件评分 | |||
---|---|---|---|
信件评分 |
用户没有对信件办理情况进行评分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