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个体户自费参与“亮厨工程”的询问
来信人 dk** 来信日期 2024-09-11
信件索引号 202400697
信件内容
市监局工作人员要求:夫妻二人开的一家餐饮小店(不外卖仅堂食,做饭过程在店门口一眼就能看完)在店内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市监局监管系统,收取设备及安装费共1000余元,每月电信网络费100多元。
请问:
一、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要求餐饮个体商户必须安装监控;
二、亮厨工程的设备及安装费是否由商户承担,如果是,1000多元的费用是否合法合规;
三、每月的网络费用100多元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合法合规,那么一台1080P的监控仅需要10M不到的带宽就可满足视频传输,收取100多元的费用又是否合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9-18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经了解,1.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许可证件时,我局均按照政策要求建议商家接入明厨亮灶系统,商家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后,执法人员联系电信工作人员上门接通。2.商家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电信提供的摄像头设备,选择电信还是其他运营商也可由商家自行选择,且套餐费用根据商家选择的带宽不同也有不同价格,且运营商方面能够提供收费标准。3.市民提出的电信工作人员上门时要收取1000余元的设备及安装费用的问题,经执法人员与市民联系,因市民未能提供相关依据,也未能说明具体上门的电信工作人信息,我局无法进行进一步核实。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信件评分
信件评分
用户没有对信件办理情况进行评分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