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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檀宫房产证
来信人 神** 来信日期 2024-09-04
信件索引号 20240067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自2018年购买檀宫小区9号楼,自2019年交房后已经5年多了,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2023年也曾写过邮件并回复我,可至今迟迟无法办理,对我有一些方面造成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监督开发商尽快能给予结果。我的诉求就是要尽快能给办理房产证,别无他求,谢谢!盼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09-05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檀宫小区坐落于永城市311国道南与文化路西,开发建设单位系河南中恒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经调查,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照上述规定向我单位递交了申请办理该小区19号楼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相关材料,我单位工作人员正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我单位即可依法依规为该小区19号楼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继而为小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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