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永城市汉润雅苑物业费补偿仅口头承诺不给纸质证明材料 | ||
来信人 | 魏** | 来信日期 | 2024-08-06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586 | ||
信件内容 |
本人购买永城市汉润雅苑一套房屋,购房时尚未封窗,经询问确认封窗后购买;现在突然告知不予封窗,目前整个小区上千户仅二十余户不予封窗,随后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后进行投诉,投诉后经政府部门帮助售楼部予以沟通,最后商定不予封窗补偿一年四个月物业费;现在去物业办理手续物业告知只是暂时不交物业费,并没有得到售楼部一年四个月的物业费代缴。现在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最终诉求是按规矩予以封窗,次级诉求是如果不封窗那就履行一年四个月物业费的代缴,开具纸质证明。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4-08-06 |
办理结果 |
|
信件评分 | |||
---|---|---|---|
信件评分 |
用户没有对信件办理情况进行评分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