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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水灾造成的损失希望能得到理解和帮助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4-07-25
信件索引号 20240054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  我是李翠翠,特此向您提交一份关于水灾的赔偿申请材料。近日我所在的区域遭受了严重的水灾。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在此我将详细描述我受损的情况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帮助。一,受损情况描述。
​ - 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李翠翠
​居住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孙园村
​联系电话:132******1176
​身份证4114*******924
​本人李翠翠。在城厢姬庄村塌陷区承包永煤集团螃蟹塘150亩用于养殖螃蟹。于2024年7月16日晚上下雨至17日早上停雨。螃蟹塘鱼17日上午没有淹。由于下雨7月 17日上午叫来挖机加高螃蟹糖。加高到一半,由于西北附近蒋口镇村庄往塌陷区排洪放水。以及把塌陷区的塘梗用挖机挖开,导致水位急速上涨。半小时之内水位上涨1m以上,造成螃蟹塘养殖场被大水冲没,一时之间一年辛苦投资50余万毁于一旦,基于以上情况,我请求各部门能考虑我的赔偿申请,具体的赔偿内容包括,
​1,财产损失赔偿。养殖螃蟹的花费等。损失进行赔偿。
​2后期养殖场的维修及设备维修。 
​  我诚恳的希望各部门能尽快处理我的申请,并给予我应有的赔偿,我相信在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营,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再次感谢您对我的理解与关注的支持,
​申请人:李翠翠
​日期2024年7月24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沱滨街道 回复日期 2024-07-29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经查:李某某系永城市十八里镇孙园村群众,其承包螃蟹塘位于洪岗村姬庄,洪岗村姬庄全部属100%包赔地块,因采煤沉陷原因,地势低洼易上水,在本轮强降雨中造成多处被淹。经核实,2024年7月17日,永城市蒋口镇没有把塌陷区塘挖开,属水情自然上涨所致,为自然灾害。在承包沉陷区土地时,永煤集团复垦公司与承包商约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针对此次雨情灾害,如省、市有相应补贴政策,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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