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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事宜
来信人 梁** 来信日期 2024-07-13
信件索引号 202400495
信件内容
关于小区内是否能安装充电桩,本人于24年5月购买一台新能源汽车,沟通运和上郡二期小区物业,物业告知自23年12月开始永城不允许在车库安装家用充电桩,特咨询是否有此政策,如有请提供为什么不允许安装家用充电桩的政策文件。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07-22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反映的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向我单位进行反馈:“目前地下部分的电容负荷量已不能支持安装新的新能源充电桩,如强行进行安装,地下部分的电容将超出负荷会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物业公司反馈电容负荷量的情况,请您先行到规划部门咨询该小区的相关规划,是否规划了安装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的相关配套设施。如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应由规划部门责令其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同时欢迎全体业主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为全体业主打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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