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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河南省永城市蒋口镇张菜园村村干部强行霸占太丘镇吴圩村粮田的投诉!!
来信人 朱** 来信日期 2024-07-12
信件索引号 202400491
信件内容
五六年以前,家里土地流转,李卫士承包我们村里一大块土地(10多家),里面包含我家一块(0.25亩),当时家里无人,土地留作春茬地。回来后得知土地流转也没有在意,以为会和大家一样按照土地证付款,后来也是因为几次付款时候家里没有人在老家,全部在外地。因为地比较少,又有土地证,也没有想到他会耍赖。没有及时找李卫士要钱,后面找他要钱,他说没有我的地,那土地证也不好使。因此找过我们村里调解没有成功,因对方是蒋口镇张菜园村村干部,后来又反映给蒋口镇副书记陈鹏飞,当时也联系了张菜园村的村书记,都以我的地内部有矛盾而推诿,一直没有协调成功。我今日写信反映给市领导,希望市领导督促基层管理者出面弄清楚此事,看看国家颁发的土地证是否还能证明土地承包所属权?
希望市政府领导严格管理基层领导,为人民服务,不要仗势欺人,恶意为难老百姓。

附件里包含土地确权证照片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蒋口镇 回复日期 2024-07-22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蒋口镇张菜园村李某某承包了太丘镇朱庄(毛某)的土地,土地按600元/亩每年交付租金,李某某每年都按合同把承包费交给毛某,反映人同毛某两家存在土地纠纷,因是太丘镇的矛盾纠纷我镇没有权利处理,反映人和毛某都有土地的证明,李某某承包土地的签合同是同毛某签订并且费用已全部给过,此土地纠纷问题请到太丘镇进行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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