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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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违停 | ||
来信人 | 曹** | 来信日期 | 2024-07-11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487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4年7月11日9点33分收到城市管理局违停短信,随即通知家属去挪车,家属于9点36分到达停车位置,此时执法人员已离开,家属于9点42分把车挪离到停车位内,随即拍照,准备上传到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进行申请撤销处理,但公众号上未有“补充到场照片”入口,导致无法处理,请问罚款是手段还是目的?还是为了创效?真正为人民服务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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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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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日期 | 2024-07-1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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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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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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