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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违停
来信人 曹** 来信日期 2024-07-11
信件索引号 202400487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4年7月11日9点33分收到城市管理局违停短信,随即通知家属去挪车,家属于9点36分到达停车位置,此时执法人员已离开,家属于9点42分把车挪离到停车位内,随即拍照,准备上传到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进行申请撤销处理,但公众号上未有“补充到场照片”入口,导致无法处理,请问罚款是手段还是目的?还是为了创效?真正为人民服务了嘛?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7-12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该车豫ND***Z在2024年07月11日09点33分在建设路违反规定停放,违法事实确凿。放置违停告知单后,违停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对已关注“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并留存车辆信息的车主,以短信方式在 1分钟左右通知车主。车主在收到信息 10 分钟内抵达现场且执法人员未离开的情况下,可对其补拍车主到达现场照片上传至后台,对违停予以申请撤销;如执法人员已离开,可关注"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即可在违停处理窗口"绑定车牌"后,点击处理"补充到场照片"申请撤销。经核实反映人并未在 10 分钟之内拍摄合规照片上传违停系统。10 分钟免罚措施的实施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城市管理局“我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执法理念,即柔性执法≠不处罚。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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