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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物业收费不公开,克扣电费的问题!
来信人 草** 来信日期 2024-07-08
信件索引号 202400477
信件内容
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合理,收费标准为公示!现在我们去向物业缴纳电费的时候被告知,要被扣点电费的一半用于抵扣物业费!请问,物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合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07-19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您在反映该问题时,未叙述您反映的问题发生在那个小区,我单位工作人员接到反映材料后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向您的电话发送短信,您也未进行回复,现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请您在接到该回复后,拨打我单位物业管理股电话5137169,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其进行调查。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同时欢迎全体业主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为全体业主打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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