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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车辆违停
来信人 苗** 来信日期 2024-04-17
信件索引号 202400246
信件内容
您好,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车辆违规停放,关注公众号发现上面明确说明,短信会在1分钟左右通知车主,10分钟之内抵达现场可以拍照上传进行撤销。可当我仔细查看后发现短信上说是前一天的事,打电话说已经超过10分钟,必须缴纳,如果是按官方说的1分钟之内通知,肯定会及时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4-23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通过调取违法停车处理后台相关数据显示:豫NW***V白色轿车,2024年4月7日8点12分在民生路未按规定停放属违法停车。永城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二)下陡坡时故意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三)连续驾驶营运车辆超过四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四)在高速公路和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的;(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六)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七)城市公共汽车违反规定停靠的。”因车辆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停车,永城市城市管理局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作出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关注公众号永城市城市管理局,并在违停处理平台上绑定车辆信息才能向车主发出短信,告知车主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按照永城市城市管理局的申请撤销流程可以申请免予处罚,该违法停车行为已经不符合免于处罚的条件。并且对车主的违法停车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已经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也是一种告知,程序合理合法。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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