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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水木清华园免费开放车库1个月的问题反应
来信人 尘** 来信日期 2024-01-30
信件索引号 202400053
信件内容
水木清华园宏祥物业发布通知(如图),将要免费开放车库一个月。
此决定对已经购买车位并如实缴纳车位管理费(照明费)的业主,是一种严重的不尊重及权益侵害。
水木清华园有住户2000多户,车位数量仅几百个,开放车库势必会造成车库内部拥堵,车位被占用,以及不可预知的安全性问题。
我们规规矩矩缴费,却和不交费的业主享受一样的服务,实在是非常的不公平!
我的诉求:
减短开放时间,年前年后不超过5天。
或者是物业补偿已经购买车位业主一个月的车位管理费+一个月的车位租金(按市场行情计价)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02-04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水木清华园小区坐落于永城市文化路东、欧亚路北,物业服务企业系永城市宏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联系电话:183****8563,物业经理:朱某某,电话:137****2666。

由于临近春节,外地工作人员返永过节,城市交通压力增大,为避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拥堵,保障城市道路通畅,由市交警大队主导制定免费开放小区地下停车场,我单位进行配合的一项惠民性工作,请您予以支持与理解。

物业公司已采取下列管理措施进行加强管理:

1.不准停放有悬挂私家车位牌子的车位上;

2.不准停放行车主道或一车占用俩至三个车位;

3.遵守停车秩序与文明规定,不准故意破坏涂抹地下车库设施设备;

4.外来车辆须在物业做好登记,留存电话号码或住宅地址,以便联系,处理其他突然事宜。

同时,物业公司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进行以下解释与补偿:

1.外来车辆不侵占已购车位或干扰影响其停车;

2.已购车位业主亦享有一个月免费停车权利,物业后续会依次进行补偿,合理合法维护业主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单位将继续加大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同时欢迎全体业主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我市物业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为全体业主打造一个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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