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065/2024-00144 | 发布机构: |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节能审查 |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节能审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和《商丘市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商发改〔2023〕180 号),自2023年6月1日起,节能审查事项交由上级发改委负责,我委不再承担节能审查职责。
特此说明。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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