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0170280000545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校园安全管理 |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永教体字〔2021〕17号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二级机构:
2021年春节、寒假将至,为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及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
二、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防疫指挥部关于新冠疫情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按照《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教体字〔2021〕15 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自我防护习惯。坚持科学佩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好习惯,尤其是到往公共场所,特别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到人多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客流较多时,有序排队等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接触之后要及时清洗双手,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
3.加强师生假期管理。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摸排、登记与报送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省(河南省)、出市(永城市)的人员,出行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管理要求。如因外出回永后不汇报,有关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下学期开学前必须严格执行校园卫生消毒制度;扎实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前的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申报,并经核酸检测呈阴性才可返校。
三、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宣传
(一)全面宣讲安全知识。各学校要在学生(幼儿)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加强防火灾、防交通车祸、防网络诈骗、防传染病、防滑冰溺水、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将假期安全知识传导到每位学生。
(二)强化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扎实做好家校对接工作,通过短信、微信、电话、校讯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假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家长应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教育孩子遵守以下安全防护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养成良好的自我防护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减少聚集。
2.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驾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非载客车辆和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不去人多拥挤场所,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触碰认知范围外的新生事物,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在没有父母或成年人陪伴下,严禁私自到沟渠、塘坝、河流等处洗物、戏水、玩冰,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6.科学安排好假期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严防由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所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与饮食习惯,科学饮食、不暴食暴饮,不吃不洁食物,不吃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不到无证摊点购买食品等。
四、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校要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按照《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永教体字〔2020〕310号)要求,在放寒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对各类建筑物、围墙以及校车运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性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图书馆、教室、礼堂、电梯、配电房、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冬季寒冷干燥等特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防因违章使用电器等而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利用假期对不符合校园安全用电要求的线路、电器进行改造或更换,安装智慧用电设备的学校接到系统报警后,及时消除隐患;有食堂的学校要对燃气阀门、液化气罐闸门进行专项检查,防止燃气泄漏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各乡镇中心校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活动,重点督查校园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一般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较大安全隐患是否按序时进度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是否落实了整改方案,真正做到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为进一步巩固禁放工作成果,各学校要重点时段部署“春节”、“元宵节”、“寒假”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或相关部门组织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所在乡镇(街道)有关“禁放规定”,共同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六、全面落实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值守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校园。
要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假期24小时值守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要做到日查与夜查并重,对学校重要设施、财产要做到严防死守,对重要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学校财产;要规范值班流程,严明值班纪律,杜绝擅离职守、非工作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的发生;要畅通信息渠道,各乡镇中心校与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重大事件、苗头性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防范应对、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高度重视涉及校园安全事故的网络舆情,及时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市教体局将在假期和下学期开学前后组织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深挖细查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方面所存在的漏洞和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绝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确保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假期安全值守等各项假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学校(幼儿园)须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体局办公室217室;2021年2月26日前将寒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纸质工作小结(含相关图片)加盖公章后报市教体局安全科306室,同时报电子档。
邮 箱:awk@ycsedu.com。 联系电话:5118018。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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