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00457/2023-0002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目录清单 |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裁决类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基本目录事项名称(主项) | 基本目录事项名称(子项) | 基本目录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省级指导部门 |
1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行政裁决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第二款: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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