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28/2024-00338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拟对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台(套)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台(套)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加工30000台(套)矿用机电设备及配件项目 | 永城市苗桥镇高楼村、永淮路南侧 | 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原葛店东风井地面的建筑设施,建设综合车间和仓库等,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主要用于对液压支架、电机、单体柱、水泵、滚筒等机电设备进行抛丸、喷涂,并加工、制造DTL、DSJ系列输送机、支护产品等矿用机电设备及其配件。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区、产品区等均在封闭车间进行。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抛丸粉尘经“工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项目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装置处理后与调漆、晾干、清洗喷枪废气、水性漆暂存、危废贮存库废气一并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各项废气经相应设施处理后通过各自对应的排放筒排放。 3.噪声: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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