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670290000809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关于遴选2023年度永城市现代化绿色渔业示范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有效改善渔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高渔业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产量,促进养殖增效,渔民增收,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按照自由申报原则,现在全市公开遴选一个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必须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示范带动作用强;有水产品养殖技术;养殖面积100亩以上。近三年已实施过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的主体不可申报本年度渔业补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6月29日—7月5日
三、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池塘改造,路面硬化,进排水系统改造,养殖场房修缮,电路改造等。
2、繁育设施设备:孵化场设施设备,温控装置系统。
3、设备配备:包括养殖设备,尾水处理设备,信息化设备等。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助标准:根据202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有关要求和河南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统筹使用资金标准实施。
联系电话:陈先生 0370-5116395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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