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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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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516/2024-0013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7-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202129)文件精神永城市备案的永城职业学院、永城市技工学校、永城市远方职业培训学校和2家用人单位等5家评价机构对社会人员和企业职工开展了等级认定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 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现对评价的周秀秀2622名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条件人员及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72日至202476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职业能力建设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22

附件:符合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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