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516/2023-00054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豫技领办【2023】12号文件工作精神,永城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于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在河南省永城市为崔琼花等1038名符合文件规定的就业重点群体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豫财社【2018】8号文件和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规定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将对培训合格的学员给予补贴,补贴实行符合条件劳动者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培训机构的方式。现对崔琼花等1038名(见附件)符合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人员及培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52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