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70000588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10-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二、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标准: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申请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帐单)凭证复印件;
4.申请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审核合格且材料齐全的,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3.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社会保障卡账户。
七、办理时限:按季申请办结
八、办理地点(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网上:河南就业http://hnjy.hrss.henan.gov.cn)(窗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就业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网上公示、电话通知
十、咨询电话:0370-51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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