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2030970020000584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登记 |
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精神中第三十八条,实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补贴。对从事农村劳动力信息摸排、更新的,按照1元/条标准支付服务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208室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5125958
附件:永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申请详细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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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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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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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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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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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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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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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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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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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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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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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81981****9612
|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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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5
|
1393****575
|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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