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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2031270010000600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1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有关规定:实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补贴,对从事农村劳动力信息摸排、更新的,按照1元/条标准支付服务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永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208室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5125958

  附件:永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申请详细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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