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01/2024-0007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道路运输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和办理结果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永城市行政区域内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令2019年第46号)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申办材料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1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2 | 投资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 |
3 | 投资人和负责人资信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中国人民银行 |
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
5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 |
6 |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无 |
8 |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申请人自备 | 省级公安、工信、金融、... |
9 | 经营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10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11 | 服务质量保障相关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12 | 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3 | 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相关网...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4 | 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5 | 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6 | 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7 | 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8 | 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无 |
19 | 城市人民政府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许可机关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决定
审查通过的,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本证有效期4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不包括现场勘查、征询意见、听证、公示时间。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领取,申请人无法领取的可通过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二)咨询电话;5129168
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5129063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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