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77026000087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2、家庭收入情况的说明材料;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说明材料;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5、婚姻状况证明;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户口本;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
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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