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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53275/2024-0002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计划

保障性住房管理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全面认真梳理了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以及商业出租基本信息,做到一户一表,建档立卡,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健全了档案查询审批制度。做到租金应收尽收,通过电话通知结合上门催缴,每季度调阅银行租金账户流水比对等措施核对租金缴纳情况,确保公租房租金不漏一人。

二、规范和加强租赁型保障房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有效延长租赁型保障房的有效使用年限,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如有需维修的房屋,要完善申请要件,履行审批程序,及时进行维修,并建立首问责任制,设立专人跟踪落实直至满意为止,及时回访并建立台账。

三、定期通过产权登记系统与保障房租赁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核查,对租后不再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及时依法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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