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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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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853275/2023-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内设机构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内设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平安建设、舆情处置、安全生产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申报、支付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严格人事纪律,严禁违规进人,监督规范所属企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并承担责任;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发展研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公室  翟清平(主任) 5131938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审核本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合作协议签订,并于协议签订前上报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审核股把关;负责房地产政策研究和房地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交办、转办的群众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和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督查有关信访事项;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牵头解决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政策法规股  张建华(股长) 5157699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现房备案,核发预(销)售许可证、现房备案证;负责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和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发;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住房保障股。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住房保障项目初审上报,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核准备案和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城市规划区拆迁的住房安置和全市采煤沉陷区安置住房建设、工程招标、住房分配和住房价格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住房保障股  蔡亚飞(股长)  5107568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市场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业务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拟订房地产中介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的行业管理和经纪、价格评估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经营、修缮、出租出售管理工作。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邢春辉(股长)  5155288

  (五)商品房限价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城市规划区商品房限价的组织管理、监督、违规企业整治及社会公示工作;负责对城区商品房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和走势分析,拟订限价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商品房限价管理办公室  窦保华(主任) 5126199

  (六)物业管理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组织,建设全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业主决策信息平台,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物业管理股  李勇锋(股长) 5131702

  (七)审批服务股。负责提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审批服务股  陈书凯(股长) 5137168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委  张建华(专职副书记) 5157699

  第六条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员(股)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七条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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