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1X/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关于印发《永城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统文〔2023〕13号
关于印发《永城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办,市局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永城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新的方案印发前,此方案长期有效。
永城市统计局
2023年3月16日
永城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全面推进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紧密结合,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2%,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并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梳理抽查事项,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需求,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平台中已标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提升分类标注的科学性,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抽查检查的高效性。
(二)规范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统计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双随机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2%的目标。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年度抽查计划应统筹考虑本地部门间联合抽查需要,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三)推进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做到“能联尽联、应联必联”,针对检查事项相近、行业类别相同或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专业的检查事项,要开展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要充分运用企业统计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统计部门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发起、谁主导、谁组织”的原则,主动牵头其他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统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的主体自律意识,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其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培训力度。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主动向社会展示统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加快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一专多能”的执法检查水平,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监管执法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统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在工作制度机制上着力,在组织、协调推进上发力,在联合相关部门上下功夫,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本部门内部工作融合、协调、配合,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增强责任意识。统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科学、严谨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确定的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坚决杜绝抽查检查不到位、走形式、随意录入结果等现象。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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