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3-061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3-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数据解读 |
物价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居民消费价格,是指城乡居民支付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消费的价格,是社会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格,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在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采用直接深入市场、商店调查的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资料,按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计算的指数。每种商品的指数采用代表规格品平均价格计算。共计八个大类339个品种商品。权数按居民消费支出结构计算,每年调整一次。200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采用链式拉氏方法计算,调查605个代表规格品,权数按居民消费支出结构定期调整。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商品零售价格是指工业、商业、餐饮业和其他零售企业向城乡居民、相关团体出售生活消费品和办公用品的价格。它采用直接深入市场、商店调查的商品价格资料,按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计算的指数。每种商品的指数采用代表规格品平均价格计算。共分十四个大类313个品种商品。权数资料来源于社会消费品销售额统计和重点调查资料。具体商品权数根据典型调查资料确定,权数每年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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