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22000072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生产经营 |
特殊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
项目代码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相关说明及法律依据 |
适用对象 |
常见问题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 |
1.1食品经营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许可、登记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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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特殊食品的,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经营项目应分别载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或婴幼儿配方乳粉)”。 2.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消费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3.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4.医疗机构配制的供病人食用的营养餐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5.采用电子形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需要额外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
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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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
2.1供货者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等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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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缺少相关附件,或与实际商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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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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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销售者不能出示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不能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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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进货凭证和记录以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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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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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销售过程控制 |
3.1专区专柜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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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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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标签与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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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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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消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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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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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销宣传 |
4.1特殊食品经营场所的营销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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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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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网络销售 |
5.1特殊食品销售页面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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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主页面显著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 |
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交易的特殊食品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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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网上刊载的特殊食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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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上刊载的特殊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标签一致。 2. 网上刊载的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的信息一致。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其他禁止含有的内容。 3. 保健食品销售者在销售保健食品的网络平台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页面应显著标示:“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 4.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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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参考)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项目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经营 资质 |
食品经营证、登记证和许可、登记经营项目 |
1.1 |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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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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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现场销售的特殊食品类别是否与许可证载明的类别一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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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特殊食品经营者未向消费者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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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
供货者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等资质证明 |
2.1 |
从生产单位直接采购的,检查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从其他销售单位采购的,检查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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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与实际商品是否相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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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证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与实际商品是否相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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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
2.4 |
检查部分品种或批次特殊食品的产品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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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凭证和记录以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
2.5 |
随机查验特殊食品品种或批次是否留存相关进货凭证并记录,检验货证是否相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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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销售者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2)记录和凭证是否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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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过程控制 |
专区专柜销售 |
3.1 |
待售特殊食品是否设立专区专柜(货架)。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三类特殊食品是否混放。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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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货架)是否设立提示牌情况。提示牌的字体、颜色和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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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与说明书 |
3.3 |
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核实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一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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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进口特殊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是否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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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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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
3.6 |
保健食品标签是否设置了警示用语区并标注了警示用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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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经营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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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区(专柜),距离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采取了醒目提示或者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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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销宣传 |
特殊食品经营场所的营销宣传 |
4.1 |
经营场所的特殊食品广告是否与审查批准的一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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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经营场所的宣传材料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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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是否有0-6个月婴儿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违规推销宣传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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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销售人员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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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络销售 |
特殊食品销售页面公示内容 |
5.1 |
网上公示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等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清晰易辨识、是否真实并在有效期内、品种信息与实际销售产品是否相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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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网上公示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是否与审查批准的一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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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刊载的特殊食品信息 |
5.3 |
特殊食品销售页面,查看刊载内容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禁止标示的内容。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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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页面,查看是否标示警示用语、标示的警示用语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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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特殊食品销售页面的相关信息,是否与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的信息一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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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网络经营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特定全营养食品等行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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