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8031270160000708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安全抽检 |
关于2018年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8期
索 引 号 | 00588193-5/2018-02528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2018年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8期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2018年12月16日 |
关于2018年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8期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根据市局《永城市2018年度食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市局食品流通科对乡镇所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部分单位在当地乡镇所的陪同下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按照《2018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内容记录表》中的检查项目,采取现场核对经营资质、检查经营条件、随机抽取食品查看产品标签及索证索票情况、询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知识的方式,重点查看了散装食品生产资质及标签、需冷藏冷冻存食品保存条件、畜禽肉检验检疫情况,共现场监督检查累计190余家食品经营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抽查中发现个别小经营店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其中3家无证经营(永城市侯岭乡盈盈文具店、永城市东城区五小文体、永城市太丘镇张洪言粮油门市部)。
(二)超范围经营凉菜问题较为严重。永城东城区苏果超市发现超范围从事凉菜制售;永城金博大超市发现超范围从事凉菜制售;永城市聚客隆超市发现超范围从事凉菜制售。
(三)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问题依然突出。抽查中发现食品销售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问题,包括离墙离地要求落实不严格,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或贮存的散装食品(面粉、糕点)无防尘、防蝇、防潮等措施,需要冷藏食品未按标准温度冷藏。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进货台账造假、超期记录;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仍存在从业人员手机等私人物品置于操作台面、佩戴首饰、个人卫生差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通报中涉嫌违法行为食品经营户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对涉嫌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核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所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并将查处结果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市局食品流通科。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查处不到位、迟报不报的,市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通报中涉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监管工作漏洞,完善监管措施,迅速在整个辖区内针对食品经营者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整治。凡在市局组织的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督导检查中,再次发现辖区内存在大量、普遍性、共性食品安全违法问题的,市局将严肃追究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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