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703107023000076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0-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医疗器械召回的分类
医疗器械召回主要是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召回分级与医疗器械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