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D02691/2024-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落实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落实情况
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以下是市场监管局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永城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乡村振兴。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农村市场监管能力。
三、加强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发展。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农村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永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举办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和创业,增加收入。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永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永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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