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126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41期
1.位于永城市酂城镇酂南村江河街的永城市酂城镇光华饭店现制现售的1批餐饮食品熟猪耳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
47.81mg/kg硝酸盐含量超标,其中亚硝酸盐(以 NaNO₂计),mg/kg ║≤30║47.81。检验机构为永城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2.位于永城市酂城镇南村江河街的永城市酂城镇光华饭店现制现售的1批餐饮食品熟狗肉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
47.81mg/kg硝酸盐含量超标,其中亚硝酸盐(以 NaNO₂计),mg/kg ║≤30║52.91。检验机构为永城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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