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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117010000077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局为全面贯彻省食安办《关于转发食安办〔2017〕20号文件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通知》(豫政食安办〔2017〕2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打击利用会议、讲座、体检等非法会议方式宣传保健食品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下发文件,明确任务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永城市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落实各乡镇所及相关单位监管责任,并做了具体工作安排。下发《关于印发永城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创新形式,加强宣传

    组织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政府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幕等多渠道媒介向广大市民朋友、学生家长及学生加强宣教,强化虚假“食品。保健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辨别远离虚假保健食品,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监管

    通过采取辖区现场排查、进企业、走村组调查等方式摸清底数,组织监管人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重点严查以下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严查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三是严查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四是严查非法添加药物行为。最大程度消除食品级保健食品的安全隐患。

    在专项行动期间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者455户,未发现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情况。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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